全国高职改革与发展工作会在杭州召开
发布时间: 2010-09-28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2051
    9月13日至14日,全国高职改革与发展工作会在杭州召开。这是一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新一轮改革发展,全面部署未来10年高等职业教育战线发展战略及发展任务而专门召开的一次全国性高等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近10年,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1215所,招生数313万人,在校生965万人,其中“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跨区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0年来,高等职业教育为国家培养了超过1300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社会提供培训超过2000万人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支持。
    高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使命,在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能力方面具有独特作用。据统计,目前,95%的地级市有高职院校,这种布局和高职本身的特性,使得高职院校与地方经济、社会、科教发展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在本次会上强调,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今后10年,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质量。要通过改革,使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新的提升,办学体制机制上有新的突破,结构布局更加合理,社会服务能力日益增强,实现内涵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本次会议明确提出,下一步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着力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开展多样化继续教育,努力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具有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
    会议指出,今后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校企合作制度,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院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通过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安全责任分担等政策措施,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第五,凝聚合力,明确发展教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总书记、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集中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提出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动员和号召全社会共谋教育发展大计,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学院和家庭要共同担负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投入到培育人才的大事业中,推动教育实现更大跨越。
    二、正确把握若干重要关系,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这次会议明确了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既要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也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这里,我结合同志们讨论中反映的意见建议,强调一下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需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的8个重要关系。
    第一,优先发展与服务全局的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紧紧依靠教育,教育必须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这是我们党执政60多年的一条宝贵经验。教育的率先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强劲动力,教育的投入必将加倍回报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这也是纵观世界发展历史得出的深刻启示。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处于关键阶段,教育的支撑地位更加凸显。必须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同时,必须指导和推动教育事业服务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水平,以教育的优先发展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为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促进公平与注重效率的关系。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由教育的公益性质所决定的。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也是现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点。教育公平关键是机会公平,要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上,着力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特殊教育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教育投入增长较快,为解决公平问题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按照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今后教育投入还将有较大增长。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举办着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一定要把有限的教育投入使用好。特别要注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把资金投向最需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困难的群体,把钱花在刀刃上;注重教育事业的科学管理,避免大手大脚、资源浪费;注重发挥教育资源的引领作用,奖励优秀,鼓励争先,使教育投入产生更大效益,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的关系。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规模是基础,质量是关键。今后10年,要继续提高教育的普及水平,重点放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普及率还不高的薄弱环节上。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更加注重提高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要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防止单纯追求规模、搞外延扩张而忽视教育质量的倾向。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健全质量标准,完善评价体系,使教育资源配置和学院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鼓励更多的学院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探索发现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途径,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教师素质决定着教育质量,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师素质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第四,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教育兴国、教育立国、教育强国是国家意志,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单纯依靠政府资源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这就要求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发展。一方面,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与重点领域,将政府资源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另一方面,要放宽准入、完善政策、规范管理,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多元主体办学,多种形式发展,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五,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我国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和校际发展差距较大,解决教育问题的基础与条件不尽相同。因此,既要对教育改革发展进行全局谋划、整体推进,也必须注重因时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首先必须确保全国一盘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的实际出发,探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各级各类学院要分类指导,合理定位,找准问题,突出重点。整体部署要体现一致性和协调性,分类指导要体现特色、激发活力,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都发挥出来。
    第六,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教育事业关系长远、涉及全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特征,更加凸显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紧迫性。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要求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必须只争朝夕,奋发有为,全力以赴去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也要认识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还不富裕,不能超越现实条件和承受能力,定过高指标,提过高要求。要统筹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和可能,既确定鼓舞人心的发展目标,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合理期望;又实事求是,选择好可行路径和务实措施。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一定要避免脱离实际、急于求成,防止留下后遗症,确保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七,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的关系。办好中国的教育关键靠我们自己,要从我国优秀传统教育思想中吸取营养,从基层生动的实践中总结经验,从人民群众的需求中找准努力方向。同时,我们也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多样文明相互交融的新趋势,瞄准世界教育改革发展前沿,以更加宽广的胸怀和视野,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收借鉴各国教育思想精华和办学经验,以开放促进教育水平的提升。随着教育对外开放的扩大,一些先进理念和新鲜经验被介绍到国内,我们要坚持立足国情、为我所用,促进优秀传统教育思想和世界先进教育理念与我国当代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更好地结合,立足国情而不自我封闭,开放包容而不盲目崇拜,提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第八,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当前,教育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和改革攻坚阶段,新问题和老矛盾容易在短时期内相互叠加和集中凸显,扩大开放条件下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加剧,统筹好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尤为重要。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同时,注重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起来,使之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关系全局,要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决抵制国内外不良思想的干扰,牢牢把握学院意识形态主导权,这是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考虑到教育改革复杂艰巨,涉及面宽,社会期待很高,某些方面认识不尽一致,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过程中,必须注重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采取顶层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路径。重大改革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键性改革发展项目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中央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是教育战线的主要工作。会后要抓紧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尽快部署落实。这里我再强调4点要求。
     第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教育改革发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工作,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进度。分管领导要全身心投入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中央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制定落实措施,扎实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要探索完善督查协调机制,通报情况、跟踪检查、密切沟通,加强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确保中央重大教育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启动项目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启动的10个重大项目,这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也是突破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的有力抓手。要搞好论证测算,抓紧启动,集中力量办成几件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教育发展增添后劲的大事。对这些重大项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提出进度要求和考核指标,确保落实到位,抓出成效。要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通过全程跟踪服务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项目资金要严格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保证可操作、可监控、可评估,使每一个项目都成为“阳光工程”。
     第三,推进改革试点。《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选择部分地区和学院开展重大改革试点,会后将下发《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按照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加快推进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10个方面的系统改革,力争在本届任期内取得突破。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的局面。
    第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总书记和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重点亮点和制度创新,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正确认识改革、最大程度地理解和支持教育。要在全社会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尊重教育规律,促进学院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互动,营造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环境。
    同志们,教育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寄托着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使命崇高、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