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我省《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适当阐述背景、思考,重点介绍具体做法,概括介绍经验,凸显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
二、申报案例要严格遵循案例体例和格式要求(见附件3),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举措有力、效果彰显,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可附图表或图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每个案例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三人。
三、案例的时间跨度可以是自2020年《总体方案》印发实施以来开展的某一领域评价改革工作。对于已经获评2021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不再参加此次案例评选。纳入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的,可参与申报优秀案例。
四、根据学院要求,请教务处、人事处和学生处至少申报一份典型案例参与此次评选。
五、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认真总结凝练相关典型案例,于4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案例相关电子版、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1,单位写学院)、教育评价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Word版及PDF扫描件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azyfgc@uta.edu.cn。同时,经部门负责人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盖章(附件1),将纸质版案例、盖章后的附件1、附件2一并报送至公楼413办公室,联系人:汪洁,联系方式:0551-64683002。
附件3 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申报材料体例和格式要求.docx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发展规划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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