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学院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共1天。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妥善做好值班和安全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值班领导,确保校园安全;
2.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如有离肥,请按照学院规定落实好报备制度;
3.如参加清明祭扫,请遵守相关规定,做到绿色文明、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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