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01浏览次数:1165

各二级学院、各团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暨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与相关要求,人民网、光明日报社教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就做好学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3日。

  二、推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三、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选名额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等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推选参评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名额为1人。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选,限推荐1人,也可不推选。

  五、推选程序和要求

  1.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示学院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广大学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报名。

  2.各二级学院初评工作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推选条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附件2(个人简介1000 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并提交个人电子照片2 张(其中1 张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要求1寸2.5*3.5cm、413*295 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 张要求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等材料于9月3日下班前报送校团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azyxtw@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团委301办公室),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64689024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doc


共青团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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