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补充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8浏览次数:1181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的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目前的防控情况,现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明确信息员的责任。各处室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员,各系部除明确一名系部防控信息员外,各辅导员、班主任作为班级的信息员,各班级同时明确男、女同学各一名,作为学生信息员。各信息员具体负责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监控与逐级报告工作。各信息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在9月21日前上报防控办电子邮箱。
  二、实行日报零报制度。防控期间,行政处室信息员在每天下午四点钟,将本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日报表认真填写发送至防控办电子邮箱;各班级信息员将本班的防控信息上报辅导员、班主任,由辅导员、班主任报系部信息员,系部信息员将本系部的防控信息统一整理后于当天下午四点钟上报防控办电子邮箱,防控办统一整理后上报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若有可疑情况,信息员要立即上报。防控办电子邮箱:ahzyhqjt@uta.edu.cn,上报电话:4689057,13955188612。
  三、防控日报表填写要求。防控日报表中的症状栏要填写清楚,如发烧多少度?何时测量?由谁测量等;备注栏要填写对发烧人员的处置情况,如是否复诊、确诊以及送往医院等情况。防控信息员不能一报了之,对发烧人员要24小时跟踪掌握信息。
  四、明确行政处室、系部负责人的责任。各行政处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的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系部书记作为该系部防控第一责任人,各辅导员、班主任作为本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
  各系部、处室要坚持晨检制度和报告制度。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确定掌握病因。卫生所要认真做好师生就诊登记工作,对体温超过37.5℃或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要24小时密切观察,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上报防控办。对缓报、瞒报、漏报者,学院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防 控 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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